呼和浩特市 关于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2023年2月)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作安排,决定于2023年2月1日-2月7日(工作日)集中受理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工伤鉴定和因病或非因工鉴定),用人单位可登录内蒙古12333网上服务大厅申请,个人可登录网址:http://106.74.0.247:7001/nmsi/选择右下角办理事项进行申请。

 

为了进一步方便工伤职工,及时享受工伤待遇。决定从2023年2月份起,每月1日-7日的工作日(节假日顺延)集中受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材料,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因病或非因工伤残鉴定申请仍按照每季度一次集中受理鉴定材料,具体时间为:3月、6月、9月、11月的1日-15日,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地址:奈伦国际B座401室,业务咨询电话:5181393。

 

呼和浩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