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失败单位的公告(二)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安徽省人社厅 发改委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12号)文件精神,我市对2022年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条件的中小微单位免除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按失业保险缴费渠道直接返还单位。目前有部分单位因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导致返还资金发放失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经我中心多方查询和联系仍无法获取其准确银行账户信息。

 

上述单位请于2023年2月2日前将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行号)加盖公章送至市失业保险中心培训科,按照省人社厅最新工作要求经2次公告后仍未能提供相应银行账户信息,返还资金将按照有关规定退回至失业保险基金账户。

 

咨询电话:0554-2671325。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金海大厦10楼1015室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3年1月19日


附件下载:

  1. 《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失败单位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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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