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局、教育局、卫健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市直企业、事业各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中非在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积极引导具备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并按照省人社厅制定的建立企业年金推进比例计划,将本辖区、本单位的推进计划、实施进度落实到每户单位后,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申满怀

联系电话:

0355-2035951

13935530198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

  1. 山西省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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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