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昌吉州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单位、城乡居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因2023年1月医疗保险集中扣费时间与春节重叠,为方便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正常缴费,现将1月医疗保险集中推送扣费数据时间调整至1月17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保单位在2023年1月16日前完成单位参保人员增减业务。

 

2.参保单位在2023年1月16日前完成单位网厅自主核定业务,切勿随意撤销核定账。

 

3.请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在协议扣费账户中存够扣款金额,避免错过税务部门批量扣费影响个人享受医疗待遇。

 

温馨提示:城乡居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1月17日-30日期间,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缴费,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办事大厅-业务办理-个人医保查询-对账单查询个人缴费到账情况。

 

昌吉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4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新疆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2. 新疆医保App下载·医保服务平台

来源:昌吉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