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度福建省省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的公


省本级参保相关企业、相关行业协会:

 

根据《福建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发〔2019〕5号),结合我省省本级近年来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伤害类型,经研究,统筹确定了2021年度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的重点领域。现将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2021年度福建省省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铁路运输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三、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福建省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相关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和在省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

 

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填写《福建省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2.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

 

3.近两年申报机构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的合同等资料;

 

4.申报机构负责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3名以上(含3名)相关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在申报机构缴交社保证明;

 

5.开展项目所必需的场地场所及设施设备清单、信息技术等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和原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纸质版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需备查。福建省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详见附件2,请按照编写提纲要求撰写,要素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材料不齐全。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在公告的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0日前,登录福建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搜索“工伤预防项目申报”,选择“[省直单位]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服务事项,按要求填报并提供相关材料。若超过公告的申报截止日期未成功进行网上申报,则视为放弃申报。

 

若经预审提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预审意见,申报主体须于预审意见提出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材料。若逾期未按照要求成功补正提交或补正后材料仍不齐全,则预审不通过。

 

2.提交纸质材料

 

预审通过后,申报主体须于收到预审通过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邮寄纸质申报材料,逾期未寄达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事项

 

预审通过不视为项目最终审议通过,经最终审议确定的工伤预防项目,将向社会公告。

 

四、经费预算

 

编制经费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等相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

 

五、绩效目标

 

实施工伤预防项目,要按时完成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工作内容,保证实施效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率。

 

工伤预防项目绩效目标为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85%;受益职工预防知识技能掌握合格率达90%以上;工伤预防项目结束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10%以上。

 

评估验收达到绩效目标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评估验收报告作为结算费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

1.福建省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2.福建省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附件下载:

  1. 福建省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doc
  2. 福建省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docx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