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114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请于2022年12月21日前将负责劳动用工备案业务经办员(即审核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以及手机号报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卢炳龙

联系电话:15103503601

电子邮箱:15103503601@163.com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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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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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