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 关于变更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审核程序的通知


企业在职参保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一年内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原凭社会保障卡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暂停。现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日攻坚”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8号文件要求,此通知印发之日起,由所在企业按照标准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财政部门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拨付给企业后,由企业发放给职工个人。根据文件要求申领审核程序如下:

 

一、系统审核已通过,但尚未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补贴的企业职工,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所将人员分类整理后,将企业账号提供给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按申领程序向财政局提出申请,财政局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拨付给企业后,由企业发放给职工个人。

 

二、符合申领条件,但目前还未录入系统审核的企业职工申领程序:

 

1. 由所在企业对申领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所提交申请(见附件1)。

 

2. 由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复审,提交《张家口市职业资格证书审验表》进行审验(见附件2)。

 

3. 企业职工参保状态和职工缴费年限按照属地审核的原则,市本级企业职工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所审核,县区企业由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所,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所整理汇总后向职业能力建设科提出申领资金申请。

 

4. 职业能力建设科按申领程序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局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拨付给企业,由企业发放给职工个人。

 

附件:

1. 张家口市企业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

2. 张家口市职业资格证书审验表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

  1. 张家口市企业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doc
  2. 张家口市职业资格证书审验表.doc

来源: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