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

潍医保发〔2022〕40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开发区医保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将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个人实行两档缴费,高档每人每年450元,低档每人每年32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限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在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再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参保激励政策


(一)学生、儿童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三)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孤困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其中,孤困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按特困人员类别资助参保。


五、参保登记方式


首次参保的居民应先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有以下方式:


(一)微信公众号办理方式。先关注“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选择参保地,继续点击“网上办事”→“学生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居民医疗参保登记”“新生儿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填写信息申报,完成参保登记。


(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方式。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社区(居、村)、中小学校办理方式。由社区(居、村)、学校负责办理信息整理和录入手续后,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大中专院校办理方式。大中专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按照学籍名单到县市区医保中心、市属各开发区社保中心集体做参保登记。若大中专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


(五)新生儿办理方式。新生儿可在分娩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六、参保缴费方式


(一)个人缴费。参保登记成功后,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缴费。


1.线上缴费方式:


(1)二维码缴费。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APP扫描相关银行开发的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潍坊分行和银联商务集团联合开发的“银联商务聚合二维码”、工商银行开发的“工银e缴费个人社保费缴费二维码”等。


(2)支付宝缴费。选择“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也可以在支付宝中搜索“山东省税务局”生活号,关注后通过“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


(3)微信公众号缴费。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4)微信小程序缴费。选择“微信”→“搜索”→“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在“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5)手机APP缴费。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首页“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6)“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缴费。点击“我要办税”→“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7)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通过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


(8)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可在当地设立的税务社保费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


2.继续保留现金收付等传统服务方式,对不便于线上缴费的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税务征收窗口、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和第三方服务网点进行缴费。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提倡广大居民优先选择线上缴费方式。


(二)集体缴费。集体缴费的,由单位集体安排专人指导或代收个人缴费,按当地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缴费。


七、强化服务保障措施


(一)建立全民参保计划库。要完善升级改造业务信息系统,规范相关业务流程,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协调大数据部门实现与扶贫、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核实死亡、离职等停保、断保人员情况,及时终止其医保待遇。着力解决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问题,要在医疗保险参保清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重复参保数据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重复参保数据的核实工作,实现重复数据动态清零。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实现应保尽保,形成本地区全民参保计划库。


(二)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电子屏、手机APP、短信平台等途径,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组织政策宣讲、开通政策咨询热线、在线直播互动等形式,把参加居民医保的意义讲透彻,把政府鼓励支持资助居民参保的政策讲清楚,把居民应当依法参保的规定要求讲到位,把参保人员能够享受的待遇和好处讲明白,充分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做到应保尽保。


(三)分类抓好不同群体人员参保。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参保,把政府资助参保人员、在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作为动员参保的重点,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分析情况,分类制定对策措施,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对政府资助参保人员,要做到一户不落,一人不差。


(四)为参保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简化参保手续、优化参保流程,兼顾各类人群,因地制宜研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便民参保缴费方式。通过开通官网、网银、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多种缴费途径,实现“不见面”“零接触”缴费;同时,应适量保留窗口、自助缴费机、代收银行等传统缴费途径,保证使用网络不便的人群缴费;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由社区(居、村)干部、包驻干部入户帮助代缴。税务、医保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社保所、社区(居、村)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缴费全程有人指导帮靠,缴费环节顺利畅通。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把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动落实。要强化督导考核,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实责任,确保应保尽保,确保实现政府资助参保人员100%全覆盖。医保和税务部门要主动牵头,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好参保缴费情况交流、工作调度,统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市里将对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总结经验,督促后进,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度参保筹资任务目标。



相关业务链接:

  1. 潍坊医保查询·医保服务(小程序)
  2. 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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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