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引(2020年修订)》的通知

粤技服〔2020〕34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引(2020年修订)》印发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粤人社职鉴〔2015〕8号印发的《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引》同时废止。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20-83176240,传真:020-83198764;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808室,邮编:510115。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

  1.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引.zip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