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 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通医保办发〔2022〕81号


市区各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


为做好2023年度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市区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包括不在校的未成年人。


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满三个月后的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1550元,个人缴费以外的部分由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全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80元(含长期照护保险30元)。


(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含长期照护保险30元)。


(三)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政府全额补助。


三、缴费时间


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


四、经办要点


(一)2022年度正常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经办人员须指导参保人员在税务缴费渠道查询并完成缴费。


(二)新参保人员,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经办人员须认真核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件,户口迁入的人员需录入迁入信息,做好参保登记工作,并指导参保人员及时足额缴费。


(三)持我市居住证居民,可凭居住证或暂住证满三个月后在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规定享受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符合本通知第二条政府资助参保缴费的人员,凭本人提供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有效证件资料在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进行参保登记,并在系统中录入其资助类型、年度有效时间及电话号码,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确保资助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五)具有市区户籍但不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因故无法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至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标准参保缴费。


各劳动保障服务所向市医保中心报送户籍迁入人员参保登记表和减免人员信息汇总表,市医保局、税务局每年将不定期对居民的有关参保原始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按规定办理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五、缴费渠道


居民个人可选择以下渠道缴纳居民医保费:


(一)南通医保APP。正常续缴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居民,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南通医保APP缴纳居民医保费。


(二)自助缴费机(小黄机)。居民可使用自助缴费机,通过读取身份证(社保卡)或者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自助查询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信息,确认无误后刷卡或扫码缴款。


(三)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居民可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查看本人参保登记信息(初次登录需先进行实名认证),确认无误后勾选缴费。此外,该程序还可录入他人缴费信息代他人缴费。


(四)银行柜面。居民个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就近到银行柜面查询参保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缴费。市区可以在以下银行办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南通农商行。


(五)卡扣方式。居民个人选择卡扣方式缴费的,需到经办银行柜面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录入扣款账户信息。协议签订后,只需保证集中缴费期间扣款账户余额足额可扣即可。目前,市区可到江苏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办理扣款协议签订。


六、票据获取


缴费人可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公共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进行查询打印。通过银行柜面或者协议代扣的,也可以在银行自助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七、就医凭证


新参保未办理社保卡的居民,可至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成年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代办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办理;未成年人可由代办人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病历本及封面至政务中心三楼75号医保窗口领取。


八、优质服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服务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各保障所(站)应充分发挥征收网格办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的居民医保费征收网格化共治大格局,促进全民参保一个不少,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应参保人员底数,结合各自特点,加大宣传力度、公开缴费标准、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推出便民措施。


(一)对孤寡、重病、重残、低保特困、老年居民等人员重点关注,有条件的可指派专人上门办理,确保不漏不缺,应保尽保。


(二)提醒本辖区内新生儿及时参保。新生儿参保也可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在公安部门进行出生户口申报的同时申请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三)加大宣传力度,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及时核对缴费人员名册,对应缴未缴人员尽全力通知其在缴费期内按时缴费。


(四)各保障所(站)应在缴费期结束前仔细梳理未缴费居民的具体情况,并将未参保居民名单及未参保原因于12月底前送市医保中心参保业务科备案。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热线:12345、12393

医保参保咨询电话:59001887

税务缴费咨询热线:12366

社保卡咨询电话:59001284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4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南通医保APP下载·医保客户端
  2.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缴费小程序)
  3. 江苏税务·社保缴费凭证打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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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