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关于确定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仍为480元/人(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标准增加10元/人,全市统一为1090元/人。

 

二、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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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