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江市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九才字〔2022〕26号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九江市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申报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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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申报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九发〔2022〕8号)精神,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问题,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
1.在九江工作的省部级杰出及以上人才配偶;
2.全职引进的在九江工作的全日制博士配偶。
二、申报条件
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申报材料
1.《九江市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申请表》(见附件1);
2.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关于请求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的申请报告;
3.高层次人才在九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凭证;
4.申报对象身份证/社保卡;
5.申报对象在职在编证明材料;
6.结婚证。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按属地原则(社会组织按审批层级,其他用人单位按财税受益地确定),用人单位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地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
(二)网上初审。成功提交后,流转至同级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初审,审核时限1个月。
(三)反馈结果。初审完成后,受理的机构编制部门将初审结果及时告知申报对象。
五、其他要求
反馈结果报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组织/人社部门跟进服务,确保3个月内完成申报对象的调档审核、人事调动和上编手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编办负责解释(联系科室: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92-8185811)。
附件:
1.九江市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申请表
2.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联系电话
3.九江市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线上申报流程
附件下载:
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