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通知(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2022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核定)


双鸭山市市本级灵活就业缴费人员:


2022年已接近年末,还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请于12月5日前,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至本人名下、已经签订扣缴协议的农商行卡里。12月5日为2022年度最后一次扣缴日期,逾期不能补缴。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男60周岁,女55周岁),不能选择银行代扣代缴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


温馨提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和缴费未成功人员,请您务必于12月20日前完成2022年度缴费核定业务、并缴纳养老费。养老保险费跨年度不能补缴。


缴费核定方式:“双鸭山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微信公众号、属地化社保中心窗口。


缴费方式:“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


双鸭山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咨询电话:0469-4468199‍


发布: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