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焦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43号)有关规定,现将《焦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办机构包括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出具保函和存储应急赔付资金(应急风险金)的银行,出具保函的保险公司和工程担保公司。各单位不得拒绝具备我市经办条件并符合监管要求的经办机构从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不得另行征集经办机构。
二、保险公司保证人和工程担保公司保证人按要求存储应急赔付资金(应急风险金),并与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储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共同管理应急风险金存储账户,应急风险金可以用经办银行保函(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替代,各县(市、区)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不再存储。保险公司和工程担保公司未按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存储银行使用应急风险金先行赔付。
三、经办机构发生《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协议的,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暂停或终止其在全市开展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并按规定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要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关于贯彻落实豫人社规〔2022〕4号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焦人社〔2022〕79号)和经办机构名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
附件:焦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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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
一、银行7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二、保险公司5家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焦作市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三、工程担保公司4家
河南嘉泰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诚建工程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华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豫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