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的通知(2022年)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2〕102 号)和《关于公布〈徐州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及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徐人社发〔2022〕8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政府补贴性培训对职工技能提升的引导作用,切实提高培训促进就业的效果,现决定将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17〕225号)文件明确的证书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涉及茶艺师、育婴员等14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见附件),调整后的补贴标准自2022年11月15日起执行,执行中如遇国家和省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政策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调整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 州 市 财 政 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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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