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 关于45周岁及以上未参保人员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通告


全市城乡居民: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临近结束。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45周岁及以上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及时参保并逐年缴费,申领城乡居民养老金需同时符合“年满60周岁”和“缴费满15年”条件,否则将延期申领。按汕尾市目前平均城乡养老金(俗称“青果金”)210元/月测算,延迟一年将少领取养老金2520元。因此,请45周岁以上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居)民,尽快前往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二、请已参保人员按时逐年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为每年180元,总体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每年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已参保人员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可有效避免因漏缴、断缴导致缴费年限不足而延迟申领待遇情况,为晚年生活提供更多保障。

 

特此通告。


来源: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