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朝医保发〔2022〕4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包括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在内城乡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保障和守护。自2021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已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在学学生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的关怀也是参保人的义务。我市各学校要将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力争使学生参保率达到100%。
为做好在校学生参保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学籍在我市各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均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应在就学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350元每人。低保、重残、孤儿、低收入监测范围的和返贫致贫等贫困人群的个人缴费由政府资助,个人免缴。
三、缴费期限
缴费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至 2022年12月31日。待遇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一)缴费人可以通过辽事通APP--社保缴费、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市区内各银行网点、各乡镇的建行“裕农通”网点等进行缴费。
(二)学校代办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医保缴费管理平台”批量录入学生信息后,统一征收后代缴至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相关流程的视频文件请联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获取。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待遇
(一)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法定假日、寒暑假、休学期间在户籍地或实习地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二)普通门诊(非住院)
村卫生室就诊年度报销限额5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年度报销限额430元。
(三)本市住院
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0%;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75%。异地住院(外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我市定点医院出具转诊意见的报销65%。
(四) 门诊慢特病待遇(不住院)
(1)恶性肿瘤、透析、器官移植、结核等疾病可申请门诊大病,三级医院报销65%。
(2)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脑血管等40种疾病可申请门诊慢病,按季度按不同病种定额报销。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各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60
双塔分中心:3990610
龙城分中心:3810850
朝阳县医保中心:8996151
北票市医保中心:5581131
凌源市医保中心:6812901
建平县医保中心:7835302
喀左县医保中心:4832301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朝阳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