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按照咸阳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一)在我市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含中兽医)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涉及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三农”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二)岗位条件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单位,按照申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空缺岗位数以人社部门审核为准。

 

(三)学历、资历、业绩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应为农学相关专业。计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1.申报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具备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学历,取得农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凡2002年以后取得学历者,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查询,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者,须附学籍档案,一并上传至学历材料栏目。

 

2.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资格

 

(1)学历要求。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直接认定。

 

②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本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③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聘任本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凡2002年以后取得学历者,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查询,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者,须附学籍档案,一并上传至学历材料栏目。

 

(2)业绩要求。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后,取得下列业绩成果其中2条(含)以上;县(含)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青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1条(含)以上:

 

①参评论文、著作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业绩密切相关。期刊须具有 ISSN 或 CN 刊号,著作须具有 ISBN 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

 

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科技类书籍1本,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省部级专业期刊上作为前2名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其中第一作者1篇;或在省部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

 

②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并具有获奖证书。

 

③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④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⑥作为参与人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或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⑦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行业或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⑧作为参与人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获市(厅)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四)继续教育条件

 

按要求完成近5年来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每年总课时为80学时,其中: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6学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任何系列职称。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级各有关单位及时公布评审通知的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2年12月31日前)

 

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进行注册申报,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2022年度农业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本人签字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申报人员需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初级职称由个人所在单位报送纸质版。(市本级各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县市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将材料报送至由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逐级审核(2023年1月15日前)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并将申报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证明》、《空缺岗位审核表》以JPG或PDF格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通过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分别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由县市区人社局汇总审核通过人员;市级有关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所属申报人员的材料,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材料提交主管部门汇总。

 

3.汇总部门出具审核通过人员《评审推荐函》,通过系统导出《咸阳市2022年度农业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分别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位置,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推送至市人社局。同时,以正式文件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申报和审核情况。

 

(四)评审公示

 

评审结果在咸阳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办理电子证书。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确认。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才,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农业系列(专业)岗位,须在农业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转换评审。申请转换评审的,需提供转换前的相应资格证书并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三)全日制研究生认定及评审

 

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本工作岗位满2年,满足中级申报条件,研究生学历专业如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可认定中级职称;研究生学历专业如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可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按原规定取得初级职称的,在初级职称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具备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晋升中级职称。已认定初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不得再次申请认定中级职称。

 

(四)评审政策倾斜

 

对我市县域(含县级市)范围内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要求执行。对驻村脱贫攻坚人才,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第六项要求执行。

 

(五)证书办理

 

本次评审通过人员可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行打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咸阳市2022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报说明》,按照《说明》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二)各申报、审核单位在上报评审文件时,应对申报人员身份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员信息准确,详实。对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评审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在全市通报批评,并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系列职称评审。

 

(三)各申报、审核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上传推送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按照陕价费调发〔2001〕67号、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初级职称评审每人100元/人,具体缴费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33210252

市农业局联系电话:33822036

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33555988

省技术支持:杨阳 029-85211087

 

附件:

1.咸阳市2022年度农业系列网上评审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2.咸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空缺岗位审核表

3.咸阳市2022年度农业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4.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5.公示证明

6.工作证明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


附件下载:

  1. 咸阳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含附件).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相关文章:

  1. 咸阳市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农业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2022-12-08]

来源: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