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推进简政便民,自2020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公共服务事项由市、县(区)社保中心分级受理;正常退休手续办理由市、县(区)人社局分级审批,提前退休手续办理经县(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审批。

 

即,退休前在县(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请直接到县(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休申报手续(包括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申报),审批通过后的待遇计算表和退休证也在县(区)社保中心领取;退休前在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请到市社保中心办理退休申报手续,审批通过后的待遇计算表和退休证也在市社保中心领取。

 

特此通告。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