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海口市一次性留工补助返还个体工商户账户的通知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03号)文件精神,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因以下个体工商户(名单详见附件1)无对公账户,无法录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信息审核,请以下单位于2022年12月13日前向我局提供单位法人账户(包括企业名称、开户银行(详细到支行)、银行行号、账号、联系人、联系方式)。若个体工商户无对公账户可参考《关于提供海口市一次性留工补助返还个体工商户账户声明(样本)》(详见附件2)填写盖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我局。
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邮箱提交:hklgbz@163.com;(扫描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2、现场提交: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失业保险科18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5231585。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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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