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疫情期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办理社会保险核定业务的通知


全市个体灵活就业参保职工:


我市发生疫情以来,全市各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奋斗在抗疫一线,因我市个体灵活人员2022年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核定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20日,为保障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缴纳当年养老保险、及时领取退休当年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完毕后待遇,将各旗县区业务经办电话和业务办理邮箱公布以解决无法到经办大厅核定的问题。


广大参保职工如在核定缴费过程当中遇到问题,可与现居住地所属区的工作人员咨询问题并办理核定业务,40/50人员核定失业保险需与补贴审批所属区的工作人员办理失业保险核定业务。已有核定信息或去年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今年缴纳全年的参保职工,可直接通过微信小程序“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直接选取缴纳金额缴费即可。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发布:202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