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徐州市市区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徐人社函〔2022〕73号


根据《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预防、康复等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市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现状,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市区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领域

 

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矿山、交通运输、人力资源服务等。

 

二、申报对象

 

重点领域内的我市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均可申报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熟悉相关法规政策。有申报意愿的单位要认真阅读《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和《江苏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预防、康复等业务规程》等法规政策,熟悉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项目实施、项目结算、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内容。

 

(二)认真筹划,注重实效。申报单位要根据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依照2023年度徐州市市区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认真进行研究和筹划,按照“审慎稳妥、突出重点、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填写《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附件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明细费用预算(附件4)和具体绩效目标。各申报单位可以分别申请宣传项目、培训项目各1个,总计不超过2个;同时申请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的,应当分别申报。

 

(三)规范项目评审程序。申报期结束后,将从工伤预防专家库中随即抽取人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独立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重点关注项目绩效考核目标,综合提出评审意见。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根据专家小组的评审意见,集体研究确定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通过制定考核标准和评定办法,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业务台账,实现可查询、可追溯的全过程痕迹管理,自觉接受有关机构的审计监督检查。工伤预防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审定的预算支出,不得虚报冒领,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本单位的日常公用开支和人员支出。

 

附件:

1.2023年度徐州市市区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2.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3.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样式)

4.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明细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1. 1.2023年度徐州市市区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doc
  2. 2.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doc
  3. 3.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样式).doc
  4. 4.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明细表.doc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