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和认定材料的通知


各位省本级人事档案托管人员: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22〕10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办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材料要求

 

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职称证原件,论文原件,职称英语证原件(没有可不提供)、计算机模块证原件(没有可不提供)、4张1寸证件彩照(不限底色);请参评人员仔细阅读《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准备评审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3)。

 

三、注意事项

 

(一)2022年10月前已获得事业单位编制,不得在我办进行职称申报。

 

(二)档案借出状态的托管人员须先将档案归还方后可进行职称申报。

 

(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请在评审表第14项破格申报栏写明“**同志系我单位聘用人员,不占本单位编制和职数”的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评审表第16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登记表中查阅档案人事干部签字须是学校领导或人事负责人,查阅档案证明人签字须是人事档案托管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须加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档案专用公章,学校意见栏须是现任教学校盖章签字;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意见和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意见均为现任教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

 

(五)各参评人员在上报参评材料时,所有申报表格须双面打印,不得变更表格内容及样式;相关复印件与申报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评审表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六)收费标准: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材料报送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人才大楼二楼公共服务大厅1号窗口。

 

咨询电话:12333

 

附件:

1.《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22〕10号)

2.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8号)

3.湖南省中小学(含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申报材料要求

4.《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业)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4号)

5.中级职称认定材料要求(硕士、博士初次认定)(硕士、博士初次认定中级不需提供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6.2022年湖南职称表格

 

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 职称评审和认定材料的通知附件.zip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