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关于优化省本级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生育津贴申领流程的通告


省本级参保企业单位:

 

为方便参保单位申领生育津贴,进一步优化生育津贴业务办理流程,我中心自10月1日起在省本级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办”经办新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在此次范围内。

 

二、办理流程: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在生育津贴免申办功能界面中确认和维护银行信息,并点击【开通】。

 

三、温馨提示:已开通生育津贴免申办业务的省本级参保单位,我中心将对符合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核拨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在收到生育津贴的到账信息后,可在“医疗进账单查询”模块中查询生育津贴拨付明细。

 

咨询电话:

0898-65361726

0898-65362726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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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免申即办网厅操作流程

 



相关业务链接:

  1. 海南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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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