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基地的公告(2022年)


根据《关于建立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组织开展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社保(医保)部门批准、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或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均可申请建立劳动能力鉴定基地。

 

(一)交通要求。交通便利,周边或单位内可提供不低于50个专用车位供现场鉴定使用。

 

(二)场地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候诊区域和鉴定区域。其中:候诊区域包括身份核验区和候诊区两部分,面积不小于100平米;鉴定区域应设置4间以上专家鉴定室(其中一间不小于30平米)。

 

(三)服务要求。每次鉴定时,须安排不少于20名医护人员、4名安保人员具体负责鉴定服务工作。

 

(四)设备要求。配置必要的医疗检查设备,能进行查血、B超、X光片、CT片、核磁共振、肌电图、眼压、视觉电生理等常规检查。

 

(五)信息化要求。每个鉴定室需配备一台电脑和一台打印机,且具备与省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条件。

 

(六)其他要求。具备鉴定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受理范围

 

单位地址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及经济开发区。

 

三、申报材料

 

1.《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基地申请表》(请自行下载打印);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符合条件、愿意承担我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任务的医疗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材料报送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考查后确定。

 

联 系 人:王芳

联系电话:2937571

联系单位: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市社保中心劳动能力鉴定科

 

附 件: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基地申请表.docx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9月16日


附件下载:

  1.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基地申请表.docx

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