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2022年)

鲁人社发〔2022〕20号


各市人民政府: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自2022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地统筹中央、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予以落实。

 

本次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心和关怀,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责任,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9月6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pdf


相关文章:

  1. 山东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2022… [2022-09-08]
  2. 山东省 政策解读《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2020年… [2020-12-22]
  3. 山东省 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2020年) [2020-12-05]
  4. 山东省 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2018年) [2018-06-26]
  5. 山东省 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2016年) [2016-05-25]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