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关于批量注销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的通告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4 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35 号)文件要求,我市计划自2022年9月起,逐月分批注销已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死亡登记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

 

社会保障卡注销后将不再支持医保个人账户交易(就医购药),如医保个人账户尚有余额,可由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已故人员身份证或死亡证明原件至全市任一医保经办大厅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

 

咨询电话:0533-12333,0533-3120000

 

特此通告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


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