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关于开展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工作的公告
市、县(区)各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工伤医疗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就医、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切实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55号)等有关规定,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决定与大同市范围内各具备条件并且有能力和意愿进行工伤保险服务的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重新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
请有意向的单位及时与大同市社保中心工伤待遇结算科(市政务大厅2楼2号窗口)咨询申请事宜,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联 系 人:大同市社保中心 万顺平
联系方式:13303427605
附:申请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docx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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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