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石嘴山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人社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群体缴费补贴标准及丧葬补助金标准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2019〕48号),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现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计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群体缴费补贴标准及丧葬补助金标准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2019〕48号)“自治区不再公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各地按照本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相关规定,经测算,2021年石嘴山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年发放总额为2474.27万元,发放人次数为10.09万人次,月人均养老金标准为245元,以此标准计算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计发标准执行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来源: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