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南阳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的公告


参加市本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朋友:


为落实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政策,方便群众就医,实现户籍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在市本级参保的城乡居民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移交至宛城区、卧龙区和官庄工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原河南油田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至官庄工区、南阳师范学院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变更至卧龙区、南阳理工学院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变更至宛城区)。


原市本级参保居民在下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开始时,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乡镇缴纳医保费用,也可以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手机缴费。参保人员不再到市医保中心窗口和河南油田社保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包括新生儿参保登记)。


温馨提醒:参保人员使用手机缴费时,请务必选择新的参保地,不要选择“南阳市市本级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医疗)”!


咨询电话

0377-61387785南阳市医保中心

0377-63830977河南油田社保中心

0377-63226152宛城区医保中心

0377-63111116卧龙区医保中心

0377-66095509官庄工区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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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城乡居民移交后参保缴费及医疗待遇问题解答


一、南阳市大学院校学生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南阳市的四所大学院校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南阳市师范学院、南阳医专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由卧龙区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由宛城区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二、参保信息变更后,是否还在市医保中心和河南油田社保中心办理原市本级居民2022年度医疗待遇审批等业务?


自市直居民参保信息变更之日起,待遇地将随之转移到新的参保地。2022年9月 26 日由新参地医保中心办理门慢特待遇认定、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等各项业务,但原市本级居民2022年度内发生的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结算仍由市医保中心承担(受理地址:南阳市行政审批中心3楼),原河南油田居民2022年度内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可报送至官庄工区进行受理。


三、原市本级居民参保到县区后,个人的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特药待遇信息在有效期内的,能否在新的参保地继续使用?


原市本级居民参保登记信息转移到新的参保地后,待遇期内的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特药、异地就医备案待遇不受影响。医保中心会通过医保信息平台,将有效期内的各项待遇信息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不用重新认定待遇,新参保地医保中心会保证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四、原市本级居民参保到县区后,医疗待遇保障标准是否会降低?


不会。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17号)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医疗待遇等均一致,不会因市域内参保地变更而发生变化,市域内就医不用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来源: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