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调整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告(2022年)


根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安徽省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对我市工伤职工护理费标准进行年度调整:

 

一、调整对象

 

淮北市统筹地区正常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

 

二、调整标准

 

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不同,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职工护理费调整月增149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护理费调整月增119.2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护理费调整月增89.4元。

 

三、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从2022年7月执行。

 

目前,我市享受工伤保险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为532人,相关费用于2022年10月落实到位。

 

特此通告。

 

淮北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