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关于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的公告


为规范全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应用服务工作,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保卡服务,按照人社部统一工作部署,我省将实施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人群

 

2018年3月15日起新制第三代社保卡用户。

 

二、电子社保卡签发方式

 

实体社保卡申领成功后,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三、同步申领渠道

 

1.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

 

2.社保卡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卡行APP。

 

四、注意事项

 

1.2018年3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已领取并启用社保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将在2022年11月1日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持卡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2.2020年12月31日后新申领的第三代社保卡,在领取的同时将在同步申领渠道生成电子社保卡,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2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