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 关于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补充通知

自人社办发〔2022〕7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岗力度的部署要求,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稳岗作用,现就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二、参保职工人数以该企业2022年8月失业保险正常参保缴费职工人数(不含补缴)计算。

 

三、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

 

四、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6日


来源: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