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须知(缴费基数标准)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96号)文件精神,现将金昌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条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缴费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参保手续
1.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参保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社保经办大厅办理参保登记。
2.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参保区域就近的邮储银行和兰州银行办理缴费。
3.企业职工按灵活就业缴纳当年部分月份的,需到县区社保经办大厅作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后,再前往就近的邮储银行和兰州银行办理缴费,缴费完毕到账后再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正常缴费。
4.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2023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补缴基数在2023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补缴免收利息和滞纳金,按规定比例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到账当年开始计息。
四、缴费标准
2022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6400元,参保人员可以在此基数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金额,下限为3840元,上限为19200元。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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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