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玉溪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2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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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38号),统筹推进《玉溪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推动全市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进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锚定玉溪市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扛牢压实推动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责任,持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强化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硬化措施办法,提升服务水平,在持续稳定高参保率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扩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让全市人民群众更加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和更可靠的社会保障,促进各族群众从全面小康向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

 

(二)工作目标。到“十四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2%以上;到203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5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精准识别扩面增效工作对象

 

1.建立常态化入户走访调查机制。结合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网格化管理,动员社保服务先锋队员、基层人社协办员、志愿者等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调查,积极推广易门县“一本清”经验做法,全面精准掌握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能力的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助政策人员;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人员;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导游、律师等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未参保市场主体;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人员等8类重点群体情况。〔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残联、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建立扩面对象实名库。以入户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多部门数据比对,建立健全实名库,将扩面目标人群数据入库并进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残联、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3.建立新增扩面人员实名库。按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类,逐月将扩面增效人员信息动态录入实名库,精准掌握新增扩面增效人群分布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扎实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4.典型引路带动一批。通过落实村(社区)干部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村(社区)干部带头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带动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尤其是富裕农村居民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5.精准宣传动员一批。发挥社保服务先锋队、志愿者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管理的各类基层服务组织作用,针对目标群体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参保动员活动。主动与平台企业、用工单位合作,利用其渠道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引导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长期稳定市场化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广电局、玉溪广电台〕

 

6.完善政策吸纳一批。调整优化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政策,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实施将征地补偿费部分用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引导有缴费能力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

 

7.依法维权纳入一批。畅通劳动者参保维权渠道,对历史上有用人单位工作经历而未参保的职工等重点群体,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少报、瞒报缴费人数责令改正的,或者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出具有效法律文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通过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加强权益保障宣传,鼓励维权补缴人员积极参保、持续缴费。〔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税务局〕

 

8.加强执法扩面一批。抓好对各类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规执法检查,督促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9.政府帮扶兜底一批。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作用,鼓励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持续为职工参保缴费。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坚持和完善困难群体参保帮扶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将60周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老年居民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着力构建高效工作机制

 

10.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为召集人,发展改革、教育体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广电、乡村振兴、医保、工会、残联、税务、邮政管理等部门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建立部门间联络员机制,强化沟通协调。各县(市、区)参照建立相应制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1.完善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体育、公安、民政、司法、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乡村振兴、医保、税务、邮政管理、工会、残联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参与,认真开展线上线下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及时反馈核查结果数据,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邮政管理局〕

 

12.建立典型引路示范制度。每个县(市、区)选定2个乡(镇)、街道作为示范点,每个乡(镇)、街道选定1个村(社区)作为示范点,重点引导当地居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确保指标位列所在地区前3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完善挂钩联系工作机制。市级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主,实行“处级领导抓总体、科级领导抓具体”的挂钩联系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比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扩面增效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持续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

 

14.推动“智慧社保”提档升级。抢抓“数字玉溪”建设机遇,依托省社会保障智慧化决策分析风控系统建设、市级统一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和跨部门共享数据库建设等平台,加快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广应用社保网厅,推进经办管理线上线下衔接互通,实现经办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精准高效协同。运用好玉溪市回流数据应用系统和智慧人社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提升数据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提升社保公共服务质量。以“放管服”改革和行风建设为引领,以“智慧社保”为支撑,认真贯彻落实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要求,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实现所有服务渠道同标准受理和办理。加强与社区街道、金融机构的社保服务合作。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优化待遇领取资格确认、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参保缴费“一体化”、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服务。实现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方便单位参保登记“五项服务”。探索社保业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的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改革。实施“康乃馨”行动,扎实开展走出机关、走出窗口、走出柜台,走进社区、走进厂舍、走进家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服务,积极推行“适老化”社保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6.注重全媒体宣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以及社保扩面增效、“智慧社保”、深化数字转型等社保领域重大改革举措及取得成效为主要内容,依托玉溪日报“人人有社保,生活更美好”专栏、电视台、应急广播、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等线上线下媒介平台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参加社会保险,共享发展成果”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广电局、玉溪广电台〕

 

17.推行推送式宣传。针对8类重点群体的年龄、工作、生活习惯等特点,充分利用新媒体,灵活采取创新形式进行推送式宣传,引导群众意识由“要我参保”变为“我要参保”。针对城乡居民家庭,重点宣传“一家一职保,全家保障好”理念。〔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广电局、玉溪广电台〕

 

18.开展“五个一批”宣传活动。制作一批宣传视频,印制一批宣传手册,统一一批宣传口号,制作一批印有宣传内容的生活用品,编排一批小品及生活情景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好社保政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广电局、玉溪广电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的重大判断,充分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扎实推动各项任务举措细化实化,千方百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突出重点,强化担当。各县(市、区)要树立目标导向,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制定并层层压紧压实工作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紧盯目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市直有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好部门间协同作用。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分步走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对县(市、区)工作调度和督导。参照省对市考核要求,合理确定市对县(市、区)考核指标,建立健全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要层层建立跟踪督促机制,对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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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