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人社系统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感恩奋进,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城乡就业

 

202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4.75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4.4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7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45%。

 

(一)强化就业政策衔接和兑现落实。健全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完善就业工作措施,健全就业帮扶领导体制和体系。加大就业政策兑现落实力度。2021年,中央下达我省就业补助资金21.22亿元,省级财政配套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0.5亿元,全省共支出就业补助资金26.15亿元。2021年末全省各级共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38家,其中: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7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0家。2021年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85亿元,新增扶持创业1.48万人,带动就业4.68万人。

 

(二)强化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返乡返岗就业和稳岗留工服务保障工作。加强脱贫人口和易地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截至2021年底,全省人社部门认定就业帮扶车间(基地)2172个,累计吸纳就业25.19万人;全省易地搬迁安置区建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点)755个,2021年促进就业21.41万人次;全省脱贫人口外出务工333.96万人,外出务工规模高于上年。截至2021年底,全省8个受援市(州)、县区人社部门和广东协作地区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在粤建立劳务协作站119个。实现77.88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年末全省农村劳动力期末在外就业人数897.63万人,其中:跨省就业人数588.38万人。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印发《关于全力促进2021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强就业援助力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促进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促进2021届7.56万名实名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就业见习实际到岗1.44万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到岗服务725人,发放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42亿元惠及14.2万人;2021年末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开发管理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共计17.18万人。2021年全省返乡就业创业18.45万人,其中返乡创业0.63万人。

 

(四)统筹抓好技能培训工作。部署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和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计划,完善“十四五”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措施,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校技校、社会化培训机构作用,围绕乡村振兴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东西部协作培训,粤黔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技工院校校校合作、校企合作交流帮扶,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培训,着力打造“贵州技工”培训品牌。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选拔,组队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实现新突破。筹备第一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40.87万人次,技工院校累计招生4.05万人,在校生9.19万人。争取到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补助中央资金18453万元,落实技工院校省级学生免学费、助学金资助补助2794.36万元。争取到技工院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资金4963万元。

 

(五)全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核心系统业务功能。全面升级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功能,逐步实现就业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管理、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等业务全省在线通办。开展全口径劳动力就业监测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已掌握2784万劳动力就业信息,占总劳动力2971.6万人的93.69%。继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等活动,多渠道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人力资源市场

 

2021年,扎实做好疫情期间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指导全省公共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活动。2021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52家,其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51家、人才公共服务机构36家、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47家、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247家、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798家、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24家、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5家、台资性质的服务企业1家、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42家。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数329.24万人次。服务用人单位11.96万家次,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2.25万家次、民营企业8.05万家次、外资企业0.06万家次、其它1.60万家次。

 

人事制度改革

 

2021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改革试点

 

。认真梳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管出”的公开招聘等7项业务,完成“一件事”平台建设。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23号)。召开全省试点工作视频会议,推动全省各市(州)有序开展“一件事”服务试点工作。

 

(二)“精准施策”支持贵阳市“强省会”五年行动计划。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贵阳贵安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15号)。会同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征集“双创”活动岗位需求进行研讨,积极指导和配合贵阳贵安组织实施。

 

(三)“规范有序”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业务。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空岗补缺”和“竞聘上岗”常态开展,全省事业单位通过“空岗补缺”和“竞聘上岗”补岗晋级人员8万余名。指导各市(州)、省直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人才博览会引才、赴省外知名高校招聘等工作。认真做好各项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议;完成82万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统计年报;有序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奖励、解聘、辞聘、处分、申诉、回避、专家延聘等业务工作。

 

人才队伍建设

 

2021年,全省人社系统围绕建强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两支队伍,聚焦“高精尖缺”导向,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创新改革人才评价,人才人事工作不断深入。

 

(一)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一是出台并落实一批政策措施。出台《关于推动新时代贵州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贵州省重点人才五年倍增行动计划》《支持贵阳贵安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和重大产业项目互动招引“123”计划》等文件,推动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二是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启动第九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组织全省2300余家企事业单位携人才需求3.4万余人开展集中引才,贯通人博会与数博会、生态文明论坛、东盟教育交流周联动引才通道,签约落地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2600人,其中博士(正高)78人,硕士(副高)1425人。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开展“省校招聘”引才活动,达成签约意向386人。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评价工作,大力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三是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启用贵州人才服务热线“96567”,建成“贵州省人才之家”,颁发贵州“优才卡”220余张,开展“人才日”活动,设立并开展首届“贵州杰出人才奖”表彰,人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成功申建“中国贵阳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参加全国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大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商洽谈,我省获“优秀组织奖”。5家国家级、省级、市州级产业园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36家,服务民营企业1.3万家次,服务各类求职人才443万人次。

 

(二)全面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制定“十四五”高技能人才倍增计划。完成2021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工作。开展2021年高技能人才春节慰问。2021年新增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2021年末,全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6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33个。

 

(三)不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评价成效明显。完善职称评审工作制度。会同省教育厅印发《贵州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监管办法》,会同省林业局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已出台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完成体育、艺术、审计、出版、播音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印发施行;启动高校教师、卫生、工艺美术、图书资料等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将导游职业资格、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新增到《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二是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按照2021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自主评审单位顺利完成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三是职称评审信息化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全面推行职称和职业资格(二级)电子证书。收集整理了我省2010年度以来历年职称评审电子数据,并分批次向国家人社部上传。在工程、经济、社科、新闻、出版等系列以及自主评审单位全面推进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四是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领域进一步扩展贯通。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从工程系列扩展到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体育、实验等领域。五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持续推进。开展第八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评审工作,新增贵州理工学院、安顺学院、省人才大市场、遵义师范学院等四家单位为省级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办“大数据电子信息化产业重点人才能力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中小学校长领导能力提升培训班”等主题的培训班13期,培训各级各类基层专技人员650人。

 

收入分配

 

2021年,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在规范分配秩序、防止收入差距过大方面做出积极努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落实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绩效奖励和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在全省推广使用事业工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工资管理效率。

 

(二)扎实推进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一是加快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2020年薪酬审核进度,审核确定2018—2020年任期激励,及时兑现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二是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按照《贵州省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督检查办法》,在省管国有企业普遍自查的基础上,对12户企业开展了薪酬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三是指导出资人职责机构对监管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和核准管理,实现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的联动。四是完善工资指导制度,发布2021年贵州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6%、下线3.5%。五是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在全省9个市州共采集9104户企业74.9万名从业人员2020年1—12月工资报酬有效数据,加权分析形成《贵州省2021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报告》和《贵州省2021年薪酬调查数据分析报告》,发布《2020年贵州省企业薪酬调查信息》。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与工资

 

2021年,全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确保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多措并举保障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一)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量保持稳定。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480.99万人,同比下降0.006%。其中企业就业人员318.18万人,同比增长0.03%;政府就业人员157.32万人,同比增长0.1%。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336.71万人,同比增长0.4%。

 

(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收入稳步增长。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3876.91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企业2340.98亿元,同比增长8.9%;政府1507.44亿元,同比增长5.1%。

 

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1570元,同比增长6.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4694元,同比增长6.1%。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0%。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4487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9324元,同比增长分别为5.9%和5.4%;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1557元,同比增长8.8%。分市(州)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见下表:

 

 

社会保障

 

2021年,稳妥推进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扎牢织密,社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一)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印发《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二是落实社会保险援企稳岗和待遇调整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累计为参保企业减负97.43亿元。2021年,全省为符合条件的6.06万户(其中:稳岗补贴6.04万户,应急稳岗返还0.02万户)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3.06亿元(其中:稳岗补贴2.56亿元,应急稳岗返还0.50亿元),惠及企业职工190.59万人(其中:稳岗补贴189.40万人,应急稳岗返还1.19万人)。执行新一轮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推进失业保险待遇“免跑即领”,为2.76万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含阶段性临时生活补助)0.58亿元。调整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全省160余万退休人员。三是推动社保信息化建设。优化调整系统建设需求,建成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四是推进职业年金投资运营。2021年,共划拨账实匹配资金62.38亿元进入投资运营,2020年8月启动投资运营以来,已累计划拨账实匹配资金245.81亿元进入投资运营,累计投资收益率达9.56%。2021年全省认定(视同)工伤27516件,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数20317人。

 

(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持续加大。一是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保持较快增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55.84万人、1928.60万人、320.92万人和529.94万人,同比增长分别为5.9%、1.3%、7.7%和14.3%。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864.44亿元、97.66亿元、22.48亿元和22.07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626.04亿元、20.52亿元和21.4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27.6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分别为711.58亿元、64.37亿元、24.53亿元和20.15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待遇支出分别为702.54亿元、64.32亿元、10.32亿元和20.04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1031.23亿元、187.26亿元、61.87亿元和14.24亿元。三是职业年金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职业年金参保职工人数109.6万人,待遇领取人数14.41万人;收入77.73亿元,其中缴费收入56.83亿元;支出4.73亿元,其中待遇支出4.33亿元;累计结余273.73亿元。

 

(三)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和退休金水平稳步提高。2021年末全省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121.54万人,增长2.9%。全省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865元,同比增加109元,增长4.0%。其中:贵阳市2573元、六盘水市3063元、遵义市2431元、安顺市2849元、毕节市2562元、铜仁市2774元、黔西南州2554元、黔东南州2712元、黔南州2438元。

 

(四)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民政部门统计,2021年全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24.7万户、60.9万人,累计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0.1亿元,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655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417元,较上年分别增长-3.3%、1.6%;2021年全省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79.4万户、187.8万人,累计支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1.1亿元,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4569元/年,年人均综合补助水平3254元,较上年分别增长5.8%、1.5%。

 

劳动关系调整和权益保障

 

2021年,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建设更加和谐。

 

(一)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的劳动关系稳定工作。修订印发《企业裁员合规工作手册》,加强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全省未出现规模裁员现象,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二是印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三是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落实<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电子劳动合同工作的开展。2021年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全省人社部门审查的企业集体合同2.78万份,涉及职工87.70万人;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620份,涉及职工22.35万人;当期审批不定时工作制企业247户,涉及职工人数3.08万人;当期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246户,涉及职工人数6.62万人。

 

(二)持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2021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立案39468件,涉及劳动者46086人,涉案金额152688.95万元,仲裁结案率达到98.71%,调解成功率完成69.67%,仲裁终结率为77.83%。一是加强争议预防,强化基层调解。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构建协商解决机制。指导各地探索开展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就业及外出务工群体的维权指导和培训。加强预警监测,着力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按时完成办案统计监测工作,定期分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形势。加强示范引领,创新开展基层调解工作,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行动,培育选树第一批14家金牌调解组织,择优推荐4家调解组织评选“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二是加强办案指导,提升仲裁效能。加强跨界协同,依法完善多元处理格局。加强与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的协调联动,共同完善农民工维权服务机制,制作“学法用法维权锦囊小手册”。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印发《关于依法强化多元处理机制 扎实提升劳动争议调处服务效能的通知》,确保及时充分维护合法权益。强化考核指导,促进办案科学管理,严格落实办案指标季度管理通报制度。强化拼搏创新,努力探索形成贵州工作经验。三是深化行风建设,强化服务保障。推动各地设立农民工维权岗584个,深入开展“护薪行动”,精准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信息化服务,促进提升工作质效。依托全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录入行政机构、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768个,录入管理员、调解员2439人,基本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在线调解服务全覆盖。已实现在线申请调解案件3931件。建成内外网服务贯通、调解仲裁功能整合的贵州“互联网+调解仲裁”云平台,并部署面向全省推广使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提高能力素质。省级组织完成调解员、仲裁员培训343人次。指导贵阳、遵义市开展专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试点工作。加强法治宣教,促进优化法治环境,首次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三)深入开展劳动保障维权行动。一是开展2021年根治欠薪等各类专项行动。分别于2月28日、3月31日、4月30日、6月10日“四个节点”,扎实推进排查清欠工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务中介专项整治、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等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及相关制度,坚持欠薪源头治理。出台《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和《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推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三是加强大数据监管力度。构建完善“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归集参建企业9489家,实名制施工项目11293个,对全省2213个在建项目、39.1万余在职农民工、2119名劳资专管员进行实名制数据管理,14家金融机构与平台接通专线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闭环式管理,并参与农民工工资代发综合金融服务,累计监测银行专户代发工资251.65亿元。四是深入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失信惩戒。2021年省本级依法向社会公布18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25条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失信惩戒。2021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35件。2021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结案劳动监察案件1382件,同比增长75.8%,其中:支付工资类案件1264件,占全部案件的91.5%。2021年全省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3.72亿元,涉及劳动者2.22万人。

 

农民工工作

 

2021年,全省通过统筹推进农民工服务工作、农民工创业园(点)建设、关爱服务农民工、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措施,农民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统筹推进农民工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组织承办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贵州分会场会议,我省周礼贵等25名优秀农民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个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受到表彰。二是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关爱服务农民工活动的通知》,开展暖心关爱、就业创业服务、权益维护、助力农民工返乡复岗、典型引领五项行动。三是印发《贵州省2021年农民工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省农民工工作。

 

(二)推进农民工创业园(点)建设取得新成效。实施农民工创业园(点)质量提升行动。从已认定的36个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中评选贵州省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4个,评选认定贵州省农民工创业示范点10个;到2021年底,共评选认定贵州省农民工创业示范点53个。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创建农民工创业园和创业点332个,创业园和创业点共入驻企业7617家,带动就业创业18.49万人。

 

(三)关爱服务农民工工作有新亮点。一是粤黔合作开行2021年农民工返乡复岗专列。春节前164名农民工免费乘坐高铁专厢返乡团聚,春节后在毕节和黔南州开行农民工返乡复岗专列2列,1201名农民工免费乘坐专列赴粤返岗就业。二是会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贵阳、广州各举办1期师资培训班,共培训师资115人。

 

(四)农民工参保人数有增有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达到58.78万人、20.89万人,同比增长分别为7.9%、3.6%。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达到80.40万人,同比下降35.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能力建设

 

2021年,全省信息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化对数字治理等业务工作的支撑和服务不断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明显提升,信息化公共服务内容不断丰富,进一步加强统计管理,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基础能力建设。

 

(一)信息化服务能力加速提升。一是提升信息化便民服务能力。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21〕74号),基本完成2021年度“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60%的目标任务,全力推动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取得进展。二是完成社保卡发放任务,启动社保卡“一卡通”。启动发行第三代社保卡,2021年5月20日在铜仁市正式发行首张第三代社保卡。三是坚持网络安全建设。进一步强化人社行业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实现了对省、市两级人社部门互联网系统的安全监测覆盖。同时,大力加强网络安全基础保护设施和技术保障措施建设,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社保卡累计持卡人数为3520.11万人,电子社保卡共签发686余万张。

 

(二)规划计划统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完成贵州省“十四五”促进城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人才发展、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四个规划文本编制、送审、印制、分解等工作。二是制定贵州省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按月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主要指标运行分析和数据推送工作;开展人社事业计划执行情况全国排位分析,对标对表找准位次找差距,进一步加大推动计划执行的力度。三是依法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工作自查和统计整改工作;制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适应统计工作的变化,加强全省人社统计工作管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数据集中管理与应用系统推广应用深度和广度不断延伸;完成统计报表上报、社区直报、人社部门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等统计调查监测任务;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2020年度全口径人才资源调查统计,2020年全省人才总量达573.76万人;加大统计分析研究,提高统计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动态性和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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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