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0〕310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为了做好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由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逐步过渡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5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19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同意,现将我省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的有关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2020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474元。

 

二、2020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5542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626元,月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缴费基数下限3093.45元的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三、2020年(含)之后的实际缴费指数,根据本年度实际缴费水平与公布的对应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本年度的缴费基数)的比值确定。

 

上述统计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使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0年9月10日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