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保政办函〔202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68号),做好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福祉,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养老托育服务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充分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持续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依法依规,做好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根据我市“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要合理规划布局,制定养老托育整体解决方案和专项规划。要发挥公共服务资源作用,开展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要扩大多方参与、多种方式的服务供给,推动财税支持政策落地。

 

三、健全机制,加强监管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有序开展工作。要紧盯工作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能力,压实养老托育机构主体责任,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要加强对全市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监管。防范非法集资等各类风险,及时做好农村、贫困、高龄、空巢、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以及被拐、残疾、遗弃婴幼儿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

 

四、强化保障,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快建立健全“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将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服务能力提升成效,接受人大监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保定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表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

  1. 保定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表.doc

来源: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