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新增规格及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规则和企业申请,经研究,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西药部分第198号“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新增规格:3ml:1.25mg/支,医保支付标准为:24.60元,该药品备注和协议有效期维持不变。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请遵照执行。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