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兑现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稳就业、促就业工作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68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我区离校2年内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兑现工作,保障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其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

 

三、申领资料

 

申请人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持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登录“西藏高校毕业生微信公众号”点击灵活就业补贴填写相关信息报生源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均需扫描上传)。

 

相关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统一向财政申请相关资金,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来源: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2022-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