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公告(2022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8号)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书面审查时间
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
三、书面审查方式
为全面落实市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线上政务服务能力,今年我市继续实行“不见面”网上书面审查,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一)用人单位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模块,按照2021年度省平台书面审查填报说明(见附件)自行申报年度劳动用工信息,完成年度书面审查。访问方式:点击“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二)用人单位可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suzhou.gov.cn)点击“办事大厅”—“网上办事”—“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页面跳转至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登录界面(登录方式同上),参加书面审查。
参加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应首先完成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账号注册。市、县级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管辖权实施网上受理、“不见面”审查。对用人单位选择线下报送书面审查材料的,各地也应当及时受理,不得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网上申报。
四、审查业务咨询电话
张家港市:55390715
常熟市:52778072
太仓市:53580775
昆山市:57507177
吴江区:63950050
吴中区:65687912
相城区:65789905
姑苏区:65237687
苏州高新区:68083571
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62881358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62600225
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62560103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62883131
咨询电话:12333
附件: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填报说明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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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