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住房公积金:关于开通网上办理租房提取、异地转移和同城转移业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提升服务水平,从2022年7月15日起,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厅”,网址:https://wsbsdt.hygjj.com)开通租房提取、异地转移和同城转移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租房提取

 

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办理流程:职工本人登录网厅录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自动转入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由经办机构直接通知职工本人,并一次性告知具体原因或有关办理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异地转移

 

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将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

 

办理流程:职工本人登录网厅填写转出账户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入手续,提交申请后11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通知的,视为申请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成功,职工本人可通过粤省事、“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网厅等渠道查询办理结果(详见附件2)。

 

三、同城转移

 

职工因所在单位调整或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在市内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由接收单位负责申请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同城转移业务。

 

办理流程:先由转出单位经办人登录网厅,填写职工相关信息和上传资料,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业务;再由转入单位经办人登录网厅,填写职工转出账户相关信息和上传资料,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转入手续。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通知的,视为申请同城转移业务办理成功,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可通过粤省事、“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网厅等渠道查询办理结果(详见附件3)。

 

附件:

1.网上办理租房提取操作指南;

2.网上办理异地转移操作指南;

3.网上办理同城转移操作指南。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2日


来源: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