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医保规〔2021〕1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维护基金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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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docx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