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现将2023年度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二)广安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含技校、职高)及幼儿园在校学生。
二、缴费标准
(一)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二)特困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
(三)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87.5元/人;
(四)已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175元/人。
三、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流程
(一)2022年已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居民,可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二)新参保的居民,需先完成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具体参保登记、缴费及缴费证明查询途径附通告后。
五、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咨询电话
(一)医保部门(参保咨询)
广安区:2231258,2627260
前锋区:2889289
华蓥市:4853323
岳池县:5666411
武胜县:6251907
邻水县:3357071,3212881
广安经开区:2629560,2611009
(二)税务部门(缴费咨询)
广安区:2222405
前锋区:2883557
华蓥市:4855117
岳池县:5886291
武胜县:6222399
邻水县:3233176
广安经开区:2360822,2360091,2611881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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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