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现将2023年度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二)广安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含技校、职高)及幼儿园在校学生。

 

二、缴费标准

 

(一)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二)特困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

 

(三)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87.5元/人;

 

(四)已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175元/人。

 

三、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流程

 

(一)2022年已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居民,可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二)新参保的居民,需先完成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具体参保登记、缴费及缴费证明查询途径附通告后。

 

五、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咨询电话

 

(一)医保部门(参保咨询)

 

广安区:2231258,2627260

前锋区:2889289

华蓥市:4853323

岳池县:5666411

武胜县:6251907

邻水县:3357071,3212881

 

广安经开区:2629560,2611009

 

(二)税务部门(缴费咨询)

 

广安区:2222405

前锋区:2883557

华蓥市:4855117

岳池县:5886291

武胜县:6222399

邻水县:3233176

广安经开区:2360822,2360091,2611881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2年8月25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税务·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2. 四川社保个人缴费系统(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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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