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2年)

楚人社发〔2022〕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用人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我州楚雄市、禄丰市属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其它八县属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元。

 

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州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相关文章:

  1. 云南省 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2年) [2022-08-16]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