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关于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 原因的公告
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
近期,我市个别公积金缴存职工早期因各种原因以商业贷款方式购得房产,现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咨询,我中心逐一进行了答复,明确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现就有关原因公告如下: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政策是2015年至2018年,我市对早期部分公积金缴存职工不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而协调个别商业银行和产权产籍管理部门采取的一项补救性措施。当时,我市也仅有个别商业银行可开展此项业务,且办理“商转公”业务需经过商业银行、抵押登记部门同意,并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尚可办理。2018年后半年以来因各商业银行系统升级,升级后的系统均无法支持“商转公”业务办理,因此2019年1月1日后停止办理“商转公”业务。
特此告知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5日
来源: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