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在扬州切换上线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将于2022年8月27日至9月15日在扬州市切换上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旧信息平台切换涉及的单位和个人


1、各县(市、区)医保部门、税务部门,市人社局各功能区办事处,市医保中心,市社保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


2、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单位、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二、暂停办理的业务事项


1、医保公共征缴业务


自2022年8月27日0:00至2022年9月15日8:30,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含在职转退休)、医保关系转移、缴费基数申报等全部线上线下公共征缴业务。


2、医保缴费业务


自2022年8月27日0:00至2022年9月15日8:30,各级税务部门及代征代办机构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业务。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受影响。


三、业务办理恢复时间


自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9:00起,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恢复各项业务办理。


四、相关业务规则注意事项


1、2022年8月份、9月份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三个月内新生儿医疗保险缴款期限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上述类型人员在此期间拟参保缴费,但因系统停机未能缴费到账的,个人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2、各参保单位务必于2022年9月5日前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完成单位网上实名注册。业务办理恢复后,可凭江苏政务服务网认证信息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开通时间、网址另行通知)在线办理参保登记、变更和缴费基数申报等征缴业务。扬州市医保网上申报系统停止运行。


3、恢复办理业务后,参保单位可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保个人可凭身份证号码缴纳医疗保险费。


五、咨询电话


扬州医保服务热线:0514-12393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业务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0514-80979606

市社保中心:0514-80978600

宝应中心:0514-88285212

高邮中心:0514-84601050

仪征中心:0514-80290172

江都分中心:0514-80805871

邗江分中心:0514-80325200

广陵分中心:0514-87869055

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0514-87968629

生态科技新城办事处:0514-80979969

蜀冈-瘦西湖风景区办事处:0514-80979569

扬州市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22年8月25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扬州医疗保险(医保)网上办事大厅
  2. 江苏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3. 江苏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

来源: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