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1年,超过一个认证周期(超过12个月)未认证人员,应暂停社会保险待遇。为避免停发待遇,请超过12个月未认证人员(名单附后)通过以下方式认证。逾期未认证人员,我局将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其认证完成后,及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范围: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
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
(一) 微信小程序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登录后→点
击业务办理中的“待遇认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选择摄像头→点击“认证”,显示认证成功即可。
(二) 手机APP认证
下载“吉林掌上社保”APP,选择右下方“待遇认证”选项,输入认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选择摄像头开始认证,根据提示完成认证,显示“认证成功”即可。
(三) 重疾人员认证方式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能进行自主认证的重疾人员,由家属联系社保局办理认证相关事项。
以上认证方式,领取待遇人员在一个认证周期内选择其中一种认证方式完成即可。望广大退休人员积极配合,如有疑问请咨询:0436—3351668,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下方“白城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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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