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关于做好2022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技工院校教师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促进全省技工院校师资队伍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动技工大省向技工强省迈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全省技工院校符合《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秘〔2018〕438号)规定的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资格条件的教师,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技工院校,必须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申报工作。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须严格审核和把关,不得超结构比例推荐申报。


(三)民办、企业办等其他性质的技工院校应对照标准条件,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组织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2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月30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各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7日。


(二)网上材料申报


1.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输入相应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职称申报”页面的右上角进行下载。


2.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学历资历、教育教学、技能水平、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


3.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网上申报时可以按重要性排序填报。凡上传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并标注“原件复印”,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对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于上传的业绩成果、备课笔记等材料可另行报送纸质材料。


4.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逐项审核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核查人审核确定的申报材料,应当签署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5.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申报材料及审核结果等,必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申报材料中涉及的表格材料,申报人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也可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专题专栏”—“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栏”模块下载。


四、有关问题


(一)继续教育问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执行。此前的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按照当年的文件规定执行。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任期内所需学时。


(二)援派人员评审问题。对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工作的教师,按照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职称评审政策。


(三)学历学位证书问题。申报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但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四)转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变动,转入技工院校工作,应当进行转评。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任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转评前后,任职年限累计计算。未经转评,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资格证书直接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签字盖章,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违背诚信承诺、实行学术造假、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及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依照有关文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促进成果转化。各地、各技工院校在开展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中,可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专业教师特点,结合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从单一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对相应业绩成果予以认可,帮助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地、各技工院校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四)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8月份开始,在10月中旬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1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各地、各技工院校要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有关工作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联系人:徐文军、王苗苗

电 话:0551—62633998


附件:

1.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表

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2022年8月 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4.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