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 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89号)精神,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

 

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计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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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15